
| 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 发布日期:[2011-12-19 10:34:0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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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商办秩字[2011]167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 准确掌握全省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及时了解屠宰行业发展动态,是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相关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促进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发展必不可少的工作支撑。 二、加强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切实做好信息填报、审核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将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三、严格规范屠宰企业基础信息报送审核程序 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调查对象包括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场点,涵盖了屠宰企业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设施信息、设备信息、产品信息的等项目内容,其中部分项目要求屠宰企业提供电子版照片。涉及屠宰企业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提早准备,按要求做好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2011年12月20日前,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完成屠宰企业调查信息表和相关电子照片的收集工作。2012年1月15日前,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登录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填报本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和地理位置标注等工作。2012年1月30日前,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对本辖区内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的网上初步审核。其他有关报送审核程序和职责分工的规定按商办秩函[2011]1209号规定办理。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结点完成工作,省商务厅将各地屠宰企业基础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相关商务工作考核,并适时通报各地信息报送开展情况。 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在12月15日前将指定专人负责人员名单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省商务厅将于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班期间(2011年12月18日下午2:30)在江西核工宾馆七楼会议室举办的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培训班,会期半天。 联系人:钟华 黄军 电 话:0791-86246658 86246656 传 真:0791-86246654 电子邮箱:swtsczxc@163.com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定点屠宰企业基础信息管理的通知(略)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附:文件扫描件下载 2、各地信息登陆用户名、密码http://www.jadoftec.gov.cn/Files/Book1.xls 3、信息系统录入学习材料,请登录邮箱swtsczxc@126.com,密码:123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