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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西省商务厅组织参加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9 16:17:05] 点击次数:[]

各县(市、区)内贸主管部门:

现将江西省商务厅组织参加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内贸主管部门按省厅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收集上报网上购销信息,做好成交情况的核实工作。

联系人:罗文辉   电话:8224508     传真:8216932    邮箱:jasswjsck@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索引号:21-4665-2011-190327 内容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发文日期:2011-12-0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责任单位: 市场体系建设处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定于2011121日至201216日举办2011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现将我省参加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收集上报购销信息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农产品生产规模大、需要跨地区销售的县或乡(镇)的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社、种养大户以及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特别是冬季上市的脐橙、蜜桔生产者和流通企业,开展冬季农产品供应和采购信息的收集工作,重点收集报送大宗鲜活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有条件的县(市)要主动报送本地特色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信息,并于20111128日起通过新农村商网购销对接工作平台(http://nc.mofcom.gov.cn/djpt)进行报送。

   二、做好成交情况的核实工作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注意收集网上购销对接的典型事例并对成交情况认真核实,将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方式反馈我厅,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

   三、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网上购销对接工作的宣传工作,动员并引导本地农村经纪人、协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参加对接会,利用新农村商网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涉农机构、企业的沟通合作,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各种信息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做好信息与数据的收集工作,开展对接服务,提高对接成效,促进我省农产品流通。丰城市作为我省的试点市要继续发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点作用,做好区域内的购销对接服务。

   联系人: 厅市场建设处 王玮、赵禹

  电话:0791-86246668、(传真):0791-86246664

   新农村商网  李淮滨 电话:010-65681268676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http://www.jxdoftec.gov.cn/zwgk/tzgg/201112/t20111206_1903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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